首页 | 收藏本站 | 设为主页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合同法对格式条款提供方的限制

合同法为了保护弱者,维护法律的公平,对格式合同条款的提供方作了四方面的限制:

(一)格式条款提供方有提示和说明的义务;

(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无效;

(三)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

(四)标准条款和非标准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标准条款。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洪湖东路11号财富大厦E座7楼 重庆市两江新区嘉驿小贷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渝ICP备0500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