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展网络借贷
发布人:摘自金融视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汇报,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推向纵深;部署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用新模式汇聚发展新动能;确定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推动产业加快改造升级;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一、发展网络借贷拓宽金融服务新渠道
会议指出,受国务院委托,全国工商联、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及相关高校、研究机构等对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协同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作了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显示了这些改革发展举措对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结构优化、激发企业活力等正在发挥积极效应,同时也揭示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对此,会议要求,一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提高放权的含金量,增强监管的有效性,突出便民服务的主动性,打掉违法中介和不合理收费,对不负责、不作为等大力追责整改。二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清费政策,加大财政对企业贷款、担保等的支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三要加强统筹规划,以投融资、贸易便利化等改革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和产业转移承接,打造新的增长点。
会议认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打造支撑平台。要利用“互联网 ”,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促进生产与需求对接、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有效汇聚资源推进分享经济成长,助推“中国制造2025”,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会议确定,一是以众智促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网络众创平台,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吸引更多人参与创新创造,拓展就业新空间。二是以众包促变革。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双创”相结合,鼓励用众包等模式促进生产方式变革,聚合员工智慧和社会创意,开展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运营维护,形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不竭动力。三是以众扶促创业。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四是以众筹促融资。发展实物、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有效拓宽金融体系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渠道新功能。五是在开放中促进创业创新。鼓励企业与外资开展创新合作,利用全球资源、人才和管理经验提升创新能力、拓展发展空间。会议强调,要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放宽市场准入,创新信用监管,加强创意、研发成果等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发展动力转换。
为拉动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发展“中国智造”,会议决定,在原有生物药品、仪器仪表制造等6个行业基础上,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在今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对其中小微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共用仪器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实行上述政策,预计今年将减税约50亿元。
会议指出,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应补尽补原则,由各地对困难残疾人额外生活支出和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支出给予补助,不计入城乡低保家庭收入,中央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予以支持,并与社会救助、保险、慈善等有效衔接,发挥叠加效应,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强力推进众筹融资发展
【主要内容】
一是以众智促创新。
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网络众创平台,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吸引更多人参与创新创造,拓展就业新空间。
二是以众包促变革。
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双创”相结合,鼓励用众包等模式促进生产方式变革,聚合员工智慧和社会创意,开展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运营维护,形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不竭动力。
三是以众扶促创业。
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
四是以众筹促融资。
发展实物、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有效拓宽金融体系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渠道新功能。
五是在开放中促进创业创新。
鼓励企业与外资开展创新合作,利用全球资源、人才和管理经验提升创新能力、拓展发展空间。会议强调,要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放宽市场准入,创新信用监管,加强创意、研发成果等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发展动力转换。
三、加快深化“互联网 ”融资租赁改造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这是继去年融资租赁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的重点发展行业后,再度出实招细化行业规划,为融资租赁业打开更广阔发展空间,从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会议确定,一是厉行简政放权,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对船舶、农机、医疗器械、飞机等设备融资租赁简化相关登记许可或进出口手续。在经营资质认定上同等对待租赁方式购入和自行购买的设备。二是突出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高端核心装备进口、清洁能源、社会民生等领域的租赁业务,支持设立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租赁公司。鼓励通过租赁推动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三是创新业务模式,用好“互联网 ”,坚持融资与融物结合,建立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发展售后回租业务。四是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各地通过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同时,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风险管理。
“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体现了推动融资渠道多元化的思路。推动企业设备投资增长、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仅仅靠单一的银行信贷是不够的,而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是已被证明可行有效,并且又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融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可以考虑设立融资租赁或金融租赁风险补充基金等方式,从而鼓励开展更多相关业务。”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高玉伟说。
资料显示,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多具有银行背景;而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审批和监管,相当于信用销售公司。据统计,目前,市场上的金融租赁公司已有30余家,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也超过了3000家。与银行贷款、信托、发债等融资渠道相比,企业通过设备等实物售后回租的方式为自身“输血”,融资成本包括租赁利率、手续费、租赁保证金以及一定的增值税等,但总体加起来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10%左右。
国银租赁董事长王学东表示,“相比银行信贷等其他传统融资方式,金融租赁在支持中小企业完成技术改造、产业升级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也把金融租赁定位为战略性产业,出台了相关促进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都属于金融创新业务,更易与“互联网 ”相结合。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优势,深化改造租赁业,使其快速对接承租人和出租人,提高租赁合约管理效率。



